云县:强化纪律审查助力精准脱贫

发布时间:2017-07-06 07:27:50   来源:临沧市纪委

为如期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,云县纪委强化责任担当,严格监督执纪问责,把脱贫攻坚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坚决查处和整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以实际行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地见效。

坚持问题导向,贯穿纪律检查始终。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,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全局,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责情况,把执行政治纪律、责任压实、精准扶贫、政策执行、工作效能、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、脱贫实效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公开、“挂包帮”单位帮扶、驻村扶贫工作队履职情况等作为脱贫攻坚纪律检查的主要内容。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、处理问题、整改问题上。今年,全县对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负有责任的15名科级干部实施了组织约谈。对违规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5名公职人员(含退休)和11名履行职责不力的工作人员,责成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。

畅通监督渠道,及时查处问题线索。大力推进脱贫攻坚领域政务公开,在各村(社区)张贴公布纪委监督举报电话,随时接受群众监督。成立由县纪委牵头,审计、财政、扶贫办等部门参与的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小组,每月20日对各部门收到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分析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及时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。对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线索,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初核力度,集中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规范处置,做到“无积压,零暂存”。今年上半年,全县共受理和处置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7件,立案3人,受党纪处分3人;给予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4件,涉及人员6人。

以案明纪,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省委实施办法。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,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以批评教育、约谈、通报批评、诫勉谈话、组织调整、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;对脱贫攻坚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,坚决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责任,又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。今年,全县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、措施不力较为突出的2个乡(镇)党委、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,对工作履行职责不力的2名科级干部追究党纪责任。全面释放脱贫攻坚工作“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的强烈信号。(徐守菊)